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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31选7玩法规则

福建体彩31选7玩法介绍

开奖时间:一、三、五、日

福建体彩-31选7游戏规则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根据中国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"中彩中心")颁发的《中国体育彩票(电脑乐透型)发行规则》,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乐透型彩票玩法的特点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二条 "中国体育彩票(电脑乐透型)"由中彩中心统一发行。

第三条 经中彩中心授权,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"中国体育彩票(电脑乐透型- 7/31)"(简称"福建体彩-7/31 ")。福建体彩-7/31"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,定期电视开奖。

第四条 "福建体彩-7/31"实行自愿购买,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细则。

第二章 发行

第五条 "福建体彩-7/31"的发行权属中彩中心,主要包括:中国体育彩票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,各地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,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。

第六条 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按中彩中心"统一玩法规则、统一硬件标准、统一运行软件、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"的原则,承销"福建体彩-7/31"并接受中彩中心的监控。

第七条 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投注站,并统一核发销售许可证。投注站由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直接管理。

第三章 投注

第八条 "福建体彩-7/31"采用组合式玩法,即从 31 个数字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进行投注,一组 7 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。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。

第九条 "福建体彩-7/31"按期销售,期号以开奖日界定,按日历年编排。

第十条 "福建体彩-7/31"的投注方式为投注站投注。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;当期投注和多期投注;单式投注、复式投注和基数组合投注(亦称胆托投注)。

第十一条 投注站投注为有纸投注,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对奖凭证,交投注者保存,此对奖凭证即为"福建体彩-7/31"电脑体育彩票。

第十二条 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;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。

第十三条 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彩票;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。

第十四条 单式投注是在31 个号码中选择一组7个号码的组合为一注的单式投注;复式投注是在 31 个号码中选择 8至20 个号码,将每7个号码的所有组合方式均作为一组投注号码的多注投注;基数组合投注是在 31 个号码中选择1至6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基数号码,再补充其他不同的号码,进行每7 个号码为一组的多注投注。

第四章 设奖

第十五条 "福建体彩-7/31"的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%,设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,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%;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%。

第十六条 "福建体彩-7/31"当期设奖设为 七 个奖等,特、一、二等奖为高奖等。

三、四、五、六等奖为低奖等,高奖等奖金按比例分配,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。当期奖金减去低奖等总奖金后的余额为高奖等奖金,各奖等奖金分配如下:

一等奖:奖金总额为计提的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85%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,单注奖金按注均分,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。

二等奖:奖金总额为计提的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5%,单注奖金按注均分,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。

三等奖:单注奖金固定为1200元。

四等奖:单注奖金固定为200元。

五等奖:单注奖金固定为20元。

六等奖:单注奖金固定为6元。

第十七条 "福建体彩-7/31 "设置奖池,奖池由未派发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。

第十八条 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额总额1%提取部分、弃奖收入、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、逾期未退票的票款。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,调节浮动奖金,以及设立特别奖。

第十九条 各高奖等总奖金不封顶,当期单注高奖等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,超过部分进入奖池计入下期特等奖。当期高等奖未中出时,其奖金全部进入奖池。

第二十条 若当期高奖等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奖额,应保证高奖等的实际奖额高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一倍,资金来源由调节基金补足,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经费列支。

第二十一条 特别奖由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根据彩票市场情况设定,报省财政厅审批后,提前向社会公告。特别奖单注奖金限额与高奖等单注奖金最高限额相同。

第五章 开奖

第二十二条 "福建体彩-7/31"每周开奖3次,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,通过电视台播出。

第二十三条 "福建体彩-7/31"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,摇奖使用中彩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设备。

第二十四条 "福建体彩-7/31"中奖号码由7个基本号码和一个特别号码组成。摇奖时先后摇出 7 个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,摇出的号码按升序排序公布。

第二十五条 摇奖前,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。摇奖后,以光盘记录的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。

第二十六条 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在每期开奖后,将当期销售总额、中奖号码、各奖等中奖注数、奖额以及奖池余 额,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,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。

第六章 中奖

第二十七条 "福建体彩-7/31"根据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奖等:

特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7个基本号码全部相符(顺序不限,下同);

一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6个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相符;

二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6个基本号码相符;

三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5个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相符;

四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5个基本号码相符;

五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4个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相符;

六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4个基本号码相符。

第二十八条 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的奖金;低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。

第二十九条 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个中奖机会,不能兼中兼得,另行设奖的除外。

第七章 兑奖

第三十条 "福建体彩-7/31"兑奖当期有效。每期开奖后的兑奖期为30天,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,弃奖奖金进入预备基金。

第三十一条 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,因玷污、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,不能兑奖。

第三十二条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在对奖期限内到原购票所在市体育彩票管理站兑奖;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3000元(不含3000元)以下的中奖者持中奖彩票,在兑奖期限内到原购票的投注站兑奖。

第三十三条 单注奖金一万元以上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,由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代扣代缴。

第三十四条 凡伪造、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,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
第八章 监督

第三十五条 "福建体彩-7/31"的发行销售活动,遵守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接受社会监督。

第三十六条 "福建体彩-7/31"的财务和纳税管理,接受国家财政、税务、审计部门监督。

第三十七条 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的系统运行和销售活动,接受中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,如有违规接受处罚。

第九章 附则

第三十八条 本细则有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解释、修订。

第三十九条 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